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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承认缅甸新政府 周总理电贺奈温任缅革命委员会主席  陈外长复照缅外长希望加强两国友好关系 (1962.03.08)

  新华社 (1962.03.08)

  新华社7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于3月6日致电缅甸联邦革命委员会主席奈温将军,祝贺他就任革命委员会主席。

  |电文如下:

  |仰光

  |缅甸联邦革命委员会主席奈温将军阁下:

  值此阁下就任缅甸联邦革命委员会主席之际,我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并以我个人名义向阁下致以诚挚的祝贺。我深信中缅两国亲密的友好合作关系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祝缅甸人民在维护民族独立以及建设自己国家的事业中,取得进一步的成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周恩来

  1962年3月6日 于北京

  新华社7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陈毅于3月6日致电缅甸联邦政府外交部长吴地汉,通知他中国政府已决定承认缅甸新政府。

  在此以前,缅甸联邦政府外交部曾于3月3日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缅甸大使馆,送来缅甸联邦革命委员会及政府关于外交政策的声明,并表示新政府愿意保持和加强与所有国家现存的友好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缅甸大使李一氓于7日拜会缅甸联邦政府外交部长,面递复照,复照申明中国政府同样希望同缅甸保持和加强友好关系,并递交了陈毅外长的上述电报。

  陈毅外长致吴地汉外长的电报全文如下:

  |仰光

  |缅甸联邦政府外交部长吴地汉阁下:

  我荣幸地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通知阁下:中国政府已经决定承认缅甸新政府。我深信,我国政府对贵国政府的承认,必将使中缅两国政府和人民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在已有的良好的基础上继续获得巩固和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 陈毅

  1962年3月6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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