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中缅签订关于缅甸购买中国出口商品的合同 (1955.04.01)

  新华社 (1955.04.01)

  新华社三十一日讯 根据一九五四年十一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缅甸联邦关于缅甸大米同中国出口商品换货议定书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和缅甸联邦政府采购代表团进行了关于缅甸联邦政府采购中国出口商品的谈判,已于三月二十八日在友好融洽气氛中达成协议,并分别签订了购买中国五金钢材、建筑器材、卫生设备、纸张、棉纱、生丝等三个合同。

  代表中国方面分别在上述合同上签字的是:中国五金电工进口公司经理周化民、中国杂品出口公司副经理孙立基、中国丝绸公司副经理刘敬陶。代表缅甸方面在合同上签字的是缅甸联邦政府采购代表团秘书吴容模。

  签字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副部长李哲人代表叶季壮部长同缅甸联邦政府采购代表团团长、缅甸联邦政府公共工程和恢复重建部部长波敏贡交换了关于确认联合公报的函件。

  参加签字典礼的:中国方面有外交部副部长章汉夫,对外贸易部副部长孔原,及外交部、对外贸易部的其他负责人员。

  缅甸方面参加签字典礼的有缅甸联邦驻我国特命全权大使吴拉茂,缅甸联邦政府采购代表团全体团员和缅甸联邦驻我国大使馆人员。


变脸:北京与缅甸的悲喜交易·《人民日报》资料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