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 (1963.01.01)
新华社仰光三十一日电 中国和缅甸两国贸易会谈联合公报,全文如下: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外贸易部副部长林海云率领的贸易代表团于一九六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到达仰光,同缅甸联邦革命政府贸易发展和工业部部长昂季准将以及缅甸联邦革命委员会成员漆棉上校进行了亲切友好的会谈。
双方同意,在一九六三年内,中国向缅甸购买并装运一九六三年生产的缅甸大米十万长吨。
有关议定书于一九六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签字,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签字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贸易代表团长、对外贸易部副部长林海云,代表缅甸联邦革命政府签字的是革命委员会成员漆棉上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