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明善 (1992.11.03)
在80年代陷入极度恶性膨胀的南美“高原之国”玻利维亚,近几年由于政策对头,经济走出了困境,并恢复增长,总体形势逐步改善。
从1987年开始,玻利维亚国内生产总值持续增长,近5年平均增长率为3.24%,高于同期拉美国家平均增长水平。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由1983年的510美元提高到1991年的820美元。恶性通货膨胀也得到了控制。通膨率从1985年的8170%降至1991年的14.5%,进入拉美最低通膨指数国家行列。失业状况有所改善。随着经济和出口贸易的增长,外汇储备亦相应增加,今年上半年已达3亿美元。1991年底国内储蓄突破10亿美元。外债从1983年的50亿美元减少到1991年的35.95亿美元。国际经济界对玻利维亚政府推行的经济调整政策及其所取得的成就给予较高的评价,认为这是玻利维亚历史上经济发展的最好时期,其基本经验可资发展中国家借鉴。
玻经济获得恢复和持续增长有几个原因。
首先,政局比较稳定。玻利维亚独立后,政变频繁,政局一直动荡不安,在独立至1988年的163年间共发生政变190次,换了70届总统。连续不断的政府更迭,导致社会秩序混乱,经济衰退,国穷民困。1982年军人交权后未再干政。此后三届民选政府正常交替,政局平稳,为一系列经济政策措施的推行、促进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其次,配合债务谈判,政府对经济结构进行调整。玻近几届政府都努力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对经济和企业的直接干预,实施宏观经济调控。主要是运用财政和金融政策严格控制货币发行、信贷规模和财政开支,抑制通膨和减少财政赤字。上述措施收到了较好效果,通膨率逐年下降,财政赤字从1984年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6.5%降到1990年的2.6%。与此同时,政府实行自由贸易政策,除石油、天然气仍由国家直接经营管理外,其他产品的进出口一律自由经营,价格由国际市场调节。为此,政府还将工商旅游部改名为出口和经济竞争部,以推动对外贸易的发展。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玻政府对经济支柱产业——矿业进行改造与调整,同时还利用提供专项贷款等方式重点开发东部地区,加强农牧业的发展,以期逐步改变长期形成的畸形经济结构。
1990年玻政府制定了“外资法”,对外资实行优惠政策。规定外来投资者享有与本国投资者同等待遇,实行外汇自由兑换和浮动汇率。政府还先后在全国开办了6个自由区(保税区),并投资改善交通运输设施及建立咨询服务机构,为国内外投资者创造有利条件。目前,已有一些外资和合资企业在玻兴建,规模虽不大,但对玻经济发展却产生了良好影响。
玻利维亚为减少外债、争取新贷款的努力也已取得成效。玻利维亚自1983年恢复偿还外债以来,一直坚持履行偿债义务,赢得了较高的国际信誉,因此在外债谈判和争取新贷款方面处于有利地位。据官方统计,1987年—1991年期间,玻利维亚先后同国际金融机构、美国、阿根廷和巴西等国进行了债务谈判,共获减免外债15亿美元。玻外债结构也发生了明显变化,欠国际金融机构、政府间外债比例增大,欠私人银行外债比例下降。同一时期,玻共获新贷款和赠款约15亿美元。每年所获新贷款扣除偿债数额外,尚有部分净流入资金用于经济发展。
玻利维亚具有发展经济的有利条件和巨大潜力,然而由于玻经济基础脆弱,过分依靠矿业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调整产业结构的任务还相当艰巨,经济增长的速度在短期内难以进一步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