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资料汇编·中共建国前后劳资两利政策演变:1946-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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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05.16)
促进私营企业劳资协力克服暂时困难
劳动局推动成立劳资协商会议
【京市新闻处讯】为大力推动各私营企业建立劳资协商会议,并促进劳资双方协力渡过目前暂时困难,京市劳动局已先后召集了机制面粉、机器造纸、国药、织染、厚生火柴厂等行业工厂、商店的劳资双方代表,分别举行动员大会,号召各该行业的劳资双方尽速设立劳资协商会议。
在动员会议上,劳动局马光斗副局长除说明了劳资协商会议是便于双方解决有关改进生产业务与职工待遇各项具体问题的机构外,并着重指出:当前工商业的困难,是物价平稳的新局面出现后,不可避免的暂时现象,这些困难是完全可以逐步克服的。这一问题应是协商会议成立后目前协商的主要内容。各行业厂商在协商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办法:(一)在物价平稳前营业情况好,经营范围合乎人民当前的需要,今后仍有发展,只是暂时销路不畅的行业,协商内容应以如何减少浪费,增加产量,降低成本为主;一般不应强调减低工资。(二)有发展前途、但目前产品滞销、营业萧条陷于半停工状态的,劳资双方应着重讨论如何改善经营,整理业务,以图发展;其中有营业情况确实恶劣因而亏累日增的,双方可以协商酌减工资,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临时协议所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采用轮流回家生产等办法,劳资双方在协商会议中,如果对某一问题发生争议而无法解决时,则可按照劳资争议解决程序的规定,随时申请劳动局进行调解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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