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水口山工人俱乐部扩充教育计划
一、学校
1.已开办之工人学校,改为湖南水口山工人补习子弟学校第一校。补习部设普通、特别、讲演三班。特别班分英文、国语、数学、工场常识四组。招收学生在百二十人以上。小学部采四二制。招学童百五十名以上,分三班上课。全校聘教员六人。
2.新建校址定名为湖南水口山工人补习子弟学校第二校。补习部班组与第一校同。学生人数,在四百人以上。小学部分六班上课,学童在三百名以上。全校聘教员十名。
3.松柏所借忠字团紫宸宫屋一座,修整作湖南水口山工人补习子弟学校第三校。补习生人数在百五十人以上(运输工人、砂船工人在内)。小学分三班,人数在百五十人以上(商民子弟在内)。小学分三组,学制与一、二校一致。全校聘教员七人。
4.各校设教务主任一人,庶务一人。
二、图书馆
5.开办大规模之工人图书馆一所。设图书馆主任一人,馆员暂定四名以上。内附设游艺场,由教育股另委员赞襄游艺股,举办各游艺事项。
6.各校附设一规模较小之图书室及儿童书报室。
三、出版物
7.由教育股发行每旬或半月或每月按期出版物一种。
8.该出版物负教导全体工人之责。
四、经济
9.一切经费,均由俱乐部指拨或筹给教育股。
10.教育股临时用费约如下:
(一)第一校,校舍修整并添加书籍用具洋二百元。
(二)第二校,开办洋一千元。
(三)第三校,校舍修葺并开办洋八百元。
(四)图书馆开办洋一千元(馆址建筑或佃屋费在外)。
11.教育股常月费如下:
(一)教职员每月薪俸洋六百元。
(二)学校讲义纸张笔墨课本每月洋二百元。
(三)学校其他每月费用洋二百元。
(四)图书馆每月职员薪水,并他项用费一百五十元。
(五)出版物每月用洋五十元。
12.统计:学校、图书馆举办费洋三千元;教育股月费用洋一千二百元。
五、附章
13.各种计划,有可能程度,即先后进行,至迟在明年一月须全股实现。
14.本计划书如有他项情形发生时,得增减变通办理之。
湖南水口山工人俱乐部教育股长白诚
民国十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水口山职工罚金保管委员会简章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水口山职工罚金保管委员会。
第二条 本会以提倡工人教育、卫生及关于工人之他项公益事业为宗旨。
第三条 本会由矿局及工人俱乐部各派三人组织之。
第四条 本会不另设职员,由各委员共同执行本会一切事务,凡关于召集会议及保管本会图记、罚金,并一切文簿等事,由各委员公推一人主持之。
第五条 会址暂设工人俱乐部。
第六条 罚金以三分之一补助工人卫生经费,以三分之一补助工人教育经费,以三分之一作他项公益事业之用,但提用时须得双方委员之同意。
第七条 委员任期以六个月为限,期满时再由双方改推之。
第八条 本会每月开会一次(公订每月五日),结算罚金并照章分配之。
第九条 本简章自宣布日起施行,如有未尽善处,经提出后得委员三分之二之同意得修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