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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田赋说到土地革命(读者论坛)
作者:大化 来源:《新旗》1946年第8期
李星按:本文很难得,详细描述了抗战以来,中国农村的阶级压迫。值得指出的,是21世纪以来,有志于“通三统”的一些民间秀才们,很喜欢传播一种观点:解放战争时期,蒋党丧尽人心,地主资本家都不拥护它了,甚至纷纷支持“我党”,于是“我军替天行道”,消灭了那个得不到富人支持、悬浮在半空的南京统治集团。这个说法是否符合历史事实?本文介绍了抗战以来直至解放战争初期,农村经济的普遍破产,地主阶级的惊人破落,农民的极度苦难。这是否说明,地主阶级真的背离了南京当局?并非如此。这只说明地主阶级内部的剧烈重组,资产与权势日益集中在所谓“土豪劣绅”手中,大量有产者从原本的阶级地位跌落出去。“土豪劣绅”主导着地主阶级,让这个阶级继续充当民国统治秩序的一根坚强支柱。
自从抗战以来,中国的田赋逐年都在增加,没有一年停止过不增。如果田赋所征缴的是货币,我们尚可以说是因为法币的贬值,田赋的增加是当然的。可是自从开战不久,我们的政府早就把田赋改征实物,那么,田赋增加一分,老百姓的实质负担也就加重一分。在战事未停之前,我们尚可替政府解释说,由于战费的需要,不得不取之于民;中国人民为着求独立,求生存,必须牺牲。可是现在已是停战后的一年了,我们仍旧看见田赋在增加。前些时候报上曾载着说今年的田赋是每亩征四斗,借四斗,外加县级公粮一斗二升。计算起来每亩至少一共要缴九斗多。这个数目的高得惊人,是任何人都会感觉到的。以我所知,中国的水田,以上等的计算,大致上在丰年也不过只能收到三石多稻。下等的水田,就是在丰收的时候也还收不到两石。这还是平时的情形。这几年来,因为战争的影响,闹得农民不能安心耕种,人工不够,肥料不够,田地的收成可以说普遍的减少,大约上田的收成只抵得上平时的中田,中田的收成只抵得上平时的下田,至于下田则多半因为耕种合不来而被荒废了。那么,以未荒废的田地拿来平均一下,每亩的收成在丰年不过两石多。再拿丰年常年和歉年平均一下,每亩的收成不过一石多。现在政府的田赋就要九斗多,那么农民终年忙碌,贴种子,贴肥料,结果就只剩下几斗一亩了。
现在眼看着今年的田赋就要开始征收了。政府的田赋负责人前天虽在报纸上发表谈话,否认每亩九斗余那样的高额,但是他仍承认每亩须征四斗余。拿这个数目来说,大约要占总收获的三成。我们政府处处主张复古,主张恢复固有道德,惟独在压榨人民这一点上,他是一点也不顾到什么固有道德不固有道德的。《论语》中有一段记载:
哀公问于有若曰:「年饥用不足如之何?」有若对曰:「盍彻乎?」曰:「二吾犹不足,如之何其彻也?」对曰:「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
意思是说鲁哀公因为年岁荒歉,费用不足,于是向孔子的弟子有若问计,有若劝他实行十一税法(即农民收十成,公家抽一成),哀公认为,十成抽两成尚且不够,十成抽一成怎么行呢?……从这段记载看来,十成抽两成古人已认为多,而目前的田赋已经到了十成抽三成的程度,我们的政府当局似乎还不以为重的。
而且从上面所引的那段论语看起来,既说「年饥用不足」,则在年不饥(即不荒歉)的时候用费并无不足可想而知。由此,我们可以想到古人的十一税法或十二税法乃是真正的十一税法或十二税法,当年岁歉收的时候,公家所抽的,乃是按照歉收的数目抽十分之一或十分之二。正因为如此,所以年岁荒歉公家的收入已减少,因而不够使用。可是现在的情形怎样呢?十分之三的田赋乃是按平年的十分之三。纵遇到年岁荒歉,田赋也仍然按照定额征收,毫不减让。官老爷哪里会管到你们小百姓的死活?事实上,我这几年在乡间看到的,不但歉收时钱粮不会减免,甚至荒废的地田,也必须照册完粮。
照我们政府的高级官吏想来,十分之三的田赋也许不能算多。因为他们或许想到地主所抽的地租数目比这还多。中国的地租,最重的地方有超过十分之五的。既然佃农能负得起十分之五的地租,那么,现在政府把自耕农也当作政府的佃户看待,以田赋的形式来向他征取地租,似乎是应该没有问题的啦。至于真正的佃农,则政府想,他们并不负完粮的责任,负完粮责任的是地主,所以照理不会受增加田赋的影响。
想像上的道理虽然是这样,但中国乡村的实际情形决不是这样。农民和土地所有者所担负的决不止那几斗的钱粮。他们所担负的甚至有正式钱粮的几倍。驻军来借粮要菜要柴,是没有间断的。(粮曰借,柴菜曰要,似乎借了会还,其实是没有还过的例子。其所以称为借者,不过因为国家明定有口粮,不好再说要耳。)过年过节地方要筹款犒劳军队,军队开拔,地方要凑份子欢送,新来了军队,地方要办酒席欢迎。军队没有合式的住处,要地方筹钱盖房子,不但要盖房子给军队住,还要有房子给军队的家眷住。军队住下来了,要地方筹钱替他们置办锅碗及动用器具,等到军队调防,又要再另置一次。地方上有了匪警,请军队出动,土匪没有打死一个,子弹的消耗却非要事主或地方担负不可。地方上今天派差,明天派伕。如果派到你家,你家没有能应差应伕的人,或者正值农忙抽不出工夫,就只好花钱请人代替。有时花钱也请不到人,就只好把钱交给保甲长,托保甲长代请。这样一来,当然又替保甲长开辟了新的生财之道。其他诸如此类的事情,真正说不胜说,例如乡保长做生日要恭贺,保甲经费和其他一切地方上的开支都要农民负担。总共起来,农民除了缴地租,应伕役之外,每年每亩大致还要开销一石上下。
农民既受到这样的榨取,当然生活是苦到了极点。他们实在已经到了绝境。真正筹措不出来的时候,当然就只好准备坐牢吃官司。但是现在的官司却不是若干法学家们所想像的那样容易吃。如果法律上有明文规定不缴钱粮或不缴某项公费该判徒刑几年几月,那么中国农民恐怕十个就有九个情愿抛弃田地不耕让官厅判他们的罪了。事实并不是那样。在乡间,如果乡保长或驻军派到你该出某项费用而你不出,最普通的办法就派枪兵把你拘捕,带到乡公所或兵营里押起来。并无所谓按「法」究办。高兴怎样拷打你,就怎样拷打你。如果你家里没有饭送来当然就只有挨饿。一天不送来饿一天,十天不送来饿十天。晚间则幸而没有被吊起来,睡的也是连稻草也没有的湿土地。真是最苦的叫化子也不如。叫化子大抵还有一把稻草过夜,还可以有向人乞讨的自由,而中国乡间的农民个个有预备着做原始社会囚犯的情形。
以上是农民一般的生活状况,至于佃农,情形当然又更坏一点。他们除了上述的担负之外,还要缴地租给地主。在双重榨取之下,当然是比自耕农更苦。但是一个人总是要设法活命的。到了真正拿不出来的时候,按照事物的常理,他们自然会向抵抗力较弱的方面寻找出路。地主和官吏比较起来,自然是地主比较容易对付。因此,在过重的双重榨取之下,公家的费用既无法推脱,当然就只好在地租方面来求减轻。以我的家乡情形来说,这几年以来,哪怕是极上等的田,也没有能照约定租额收租的。田地差一点的,因为耕种不来,当然就只好任其荒芜。这样一来,地主中间当然有好多陷于破产。在中国,从几年前起就流行着一句谚语:「往日田是富字脚,今日田为累字头」。
城市里的工人,商人或公教人员,如果没有到过乡间,或者与土地没有关系,只看了上面的叙述,也许还不能了解和约田地会变累赘。他们想,地租虽然不能照定额征收,纵令减让,大约总不会不够缴钱粮罢。其实可怕的倒不是正式的钱粮,而是正式钱粮后面跟着的非正式钱粮。关于粮吏用加一大秤收粮,故意和纳粮人刁难以取得小费等等情形,已经是许多报纸所宣布过了的。除此以外,地方以防匪为名购买枪械所费要向田亩上摊派,为防匪筑碉堡所费要向田亩上摊派,地方经费缺乏要从田亩上筹措,而最可笑的莫过于「催征人」的催征费,最可怕的莫过于军队的采购军粮。先说催征费,国家的钱粮既非常紧迫,粮户们哪里还敢不按时筹缴,要等到粮吏的催促?即使是要粮吏催促,则粮吏既为国家官吏,自应由国家支领薪金,可是事实上所谓催征人并无其人,不过由保长兼挂催征人名义,只是到期把粮单分发各粮户(或粮户的佃户),就要按亩收取催征费三斤,如果一保中有粮田三四千亩,那么当保长的单靠催征费一项每年就可以有一万斤稻的收入。无怪乡间的保甲制度糟到一塌糊涂了。
所谓采购军粮,不外是第二种钱粮,而且数目较钱粮更重,催逼起来比钱粮更凶。既说是采购,当然要按市价自由买卖才是正理,可是老百姓自己已经没有的吃,而且明明知道军队难缠,谁个愿意出卖。于是我们的军队就想了个办法,是按田摊购。每亩摊你多少,你就非卖多少给他不可。哪怕你家里没有米吃,哪怕你必须买米来卖给他,读者或许以为:既是采购,当有代价,那么老百姓得了代价之后,岂不仍可买米。如果有人这样想,那简直是对于中国事未免太隔膜了。所谓采购的实情是:先出告示宣布采购数目,规定官价,限定纳缴日期。然后是层层催缴。等待米粮纳齐了,再慢慢等着采办机关一层一层去请求价款,等到价款请下来,通过地方机构发到农民手里,物价早已涨了几倍,几十倍。就连这种跌价几倍,几十倍的代价,也往往还为中间人吃去,不能到达农民手里。所以名为采购,实际上等于无代偿征用。
我在这里且举一个例子。民国三十年那一年,恰值皖南丰收,那时上官云相在皖南主持军事。他向中央建议说皖南宣城南陵两县是产米之区,接近敌人,如不设法收粮后运,就很有被敌人来抢去的危险,于是宣城南陵就举办所谓「抢购军粮」。本来上面规定的是每亩征购额以八十斤(老秤)为限度,但是实际上摊派的数目竟有超过一百斤以上者。粮价规定的是稻每百斤(老秤)十三元,可是实际上这批稻包给磨坊做成糙米,糙米又雇人后运,做工和运费都是要从代价上扣除,结果稻每百斤实得代价是八元至十元不等,而这笔钱发下来的时候,稻子市价已涨至每百斤四十余元。农民所得不过四分之一乃至五分之一。而多数乡里老愿连这贬了值的钞票也没得着。因此老百姓说:什么「抢购」?简直就是「抢」!
光光拿军粮一项来说,除了非正式的「借」粮不说,还有三种,一种是随粮带征的「征购」,一种是上面所说的「抢购」,一种是「采购」。名称虽不同,实质并没有多大差别,归总一句话,就是老百姓把辛辛苦苦耕种出来的稻米都无代价贡献给政府,实际是第二种田赋,第三种田赋,第四种田赋。拿随粮带征的「征购」来说罢,这是中央规定适用于全国的办法,照理应该可以办得比较好些,可是皖南有若干地方于三十二年随粮征购的军稻代价,一直拖到第二年秋收都没有音讯。老百姓跑到县政府去问,他们总说上面没有发下,实际上情形如何,老百姓是无法知道的。
照这样的情形,有田地收租的人,自然是无法指望剩点什么,有时候把所收租稻完全交把公家还不够头。以皖南宣南两县情形来说,在平时,上等田的租额大约是每亩老秤二百斤,中等田大约是一百四五十斤,下等田大约是百斤上下。现在下等田已完全荒芜,中等田大致都减低租额至百斤以下,上等田租额虽未甚减低,但是因为农民已凋惫达于极点,无力缴付,所以地主在实际上能收到的,像去年那样丰稔的年头,也只合到定额的七成。中田在减租之后仍不能照额实收。因此我看见国民党政府当局在宣传什么「二五减租」〔《新旗》自注:6页上栏十二行「二五减租」应改「二五缴租」〕,心里不免好笑,这样的口惠,当然是乐得你们做的。其实农民早已被你们压榨到连七五租也出不起了。
所谓地主能实际收得的田租究竟有多少呢?以皖南的情形来说,丰歉平均计算,大约上田每亩可收百斤,中田六七十斤,下田无收。上中下三等田再一平均,大约每亩可以收到六七十斤。这个数目大约是够完正粮,再遇着军队有何摊派,那么地主就只好丢下田地逃跑了事。当然也有少数不跑的地主,那就是地方上的土豪劣绅,和乡保长驻军勾成一气,通同作弊,以多报少,「飞粮」「过户」(把自己应纳的粮转到别人身上)。可是多数守本分的地主是不能仿效这样做的。去年我在芜湖,和一个亲戚在马路上走,遇见一个形似光蛋(瘪三)的人,我的亲戚指给我看,问我认识不认识。我说不认识。他说那是××茶叶行的小老板,家里有几百亩田,现在跑到芜湖来当光蛋。言下大有鄙视之意。××茶叶行平时在宣城是相当有名的老字号,这几年因为茶叶生意萧条,而田地又无收入,那么那位小老板之流落为光蛋,自是可以理解的事。我当时心里想:流落为光蛋虽表示一个人的无用,或有什么嗜好,但是至少还表示他没有同流合污,现在能够同流合污的人是个个有办法的。
我有一个亲戚家住皖北,有一点田地收租。据他来信,这几年不但租收不着,还要倒贴各种经费。今天才设法把经费付清,过了几时又累积得许多拖欠。因为他是个古老人物,把祖业看得非常宝贵,所以虽然赔累仍旧舍不得丢弃。结果是积欠愈来愈多,终于不得不把田割卖一部份来清理积欠。到后来佃户也跑了,保甲长仍要他担认派费,他一再托人向保长交涉说田都荒了哪里还有方法担认派费。保长说,只要有庄房存在,上面是不许报荒的。弄得没办法,只好就把庄房也拆了。
像上面所说的这两个例子,乃是乡间一般情形,并不是特殊例外。中国的农村里,不仅小农不能生活,就是地主,除了与官吏军队勾结吃人的,同样也不能生活。这当然是国民党政府极度榨取的结果。可是国民党为避免自己的罪恶,现在还在假宣传要减轻佃农的负担,限定地租不得超过正收获量的三成。好像乡村农民的不能过活都怪地租太重。其实照上面所说,地主所能实收的地租平均也不过恰合正收获量的三成,而国家向地主征收的,只田赋一项已经就有此数了。
我说地主领有田地并无实益还有一件事可以做铁证,那就是田地的跌价。在中国乡间已经有一个普遍情形,那就是下等田地绝对无法出售。只有上等田地还有买卖,而它的代价,和一般物价对比起来,只合到平时的五分之一乃至十分之一。我想起了一件故事。宣城东乡双桥镇和孙家埠附近的田地,是宣城出名的良田。前几年川军到宣城驻防,有一位萧军长看中了双桥那块地方,就派了一个副官,他的宗家,住在双桥专门替他买田。川军调防之后,这位萧副官仍留在双桥继续他的「任务」。前后一共买了几千亩,在双桥镇上专门设来一个仓房。过了两年,钱粮渐渐加重,收租渐渐困难,萧军长看见形势不好,发了一道命令给萧副官:租额在二百斤以下的田一律卖去。这个故事是宣城人个个都晓得的。由此亦可以推知,除了极好的田地,尚可有一点收益的希望之外,大部分的田地是难望有收益的了。
记得前年(三十三年)度的田赋军粮(单指中央规定的军粮)合共是三斗几升,折老秤五十几斤,已经弄得皖南的老百姓叫苦连天。去年抗战胜利,中央宣布免田赋一年,有田地的才庆幸可以松一口气,接着又来了要命的消息:县政府因为经费无着要向地方筹措,地方驻军要采购军粮。尤其是当去年初胜利的时候,所有皖南赣东北的军队都经过宁国宣城向芜湖方面推进,宣城成了重要的兵站,所以单独摊购的军粮一项就是每亩糙米四斤,折稻约合九十斤。老百姓被逼得上吊投水者日有所闻,至于逃亡异乡者更是不知多少。可是这样的事实,我们的中央政府都装作不知道似的,以为免赋便宜了老百姓,今年又宣布要分两年补征。其实,非正式钱粮早已超过正式钱粮两三倍,不补征正式钱粮,老百姓已难活,哪里还架得住你再来厚赐!
抗战这几年来,许多人都在庆幸老天爷替中国帮忙,没有让中国发生水旱天灾。想起来,中国这几年诚然一点天灾也没有,但是人造的灾荒却超过了近几十年的最严重的天灾。据各报所载去冬今春各省在饥饿中的人民,恐怕远超过民国初年北五省的大旱灾和民国二十年长江流域的大水灾。只湖南一省据说就有五百万人要饿死。雨水顺调而有这样的灾荒,究竟为的是什么呢?我们政府的解释是敌人进扰,使老百姓无法安种。但据说敌人所占据的是「点」和「线」,既然是点和线,照理老百姓就有法安种。其实扰害老百姓安种的,与其说是占据点和线的敌人,宁可说是那占据「面」的豺狼。中国灾荒的真实原因是:(一)在不良的政治下,田地大量的荒芜,不但下等的田地全部无人耕种,就连中上等的田地有时也局部荒芜。(上等田荒芜的原因多半由于地租太高,地主刻薄过甚,坚不减租)(二)未荒废的田地也因伕役,壮丁及其他种种关系不能照平时一样细耕,因而收获量普遍减低。(三)农民为着活命,在极坏的情况下勉强耕种而得的结果仍被强力者收夺而去。这几年来工业既大部停顿,海关铁路等收入既完全消灭,可以说从党政军各机关起,到奸商高利贷者地主土豪地痞流氓止,没有一个不是寄生在农民身上的。而造成所有这些坏现象的关键乃是国民党的反动统治。
国民党的反动统治不仅榨干了农民,而且也排挤掉那些单纯的地主,即不做土豪劣绅,不当乡保长,不勾结党棍和驻军的地主。因为这种地主由田租所收入的还抵不上因田地而支出的。中国农民实质上已经变成一种变相的农奴,他们的生活可以说连真农奴也不如。统治旧农奴的是个个的封建领主,而统治这新农奴的乃是以国民党为核心的,一个很复杂的集团。封建领主靠身份制度把旧农奴束缚在土地上,而国民党却发明了保甲制这个枷锁。中国农民当被压榨得实在不能过活的时候,是连逃难的自由也是没有的。国民党政府虽没有宣布没收农民和地主的土地,但实质上比没收一切土地而自命为封建领主还要利害。正式宣布没收土地而自命为领主,还不能照现在这样向农民无限制的苛求。如果苛求很了(原文如此——录入者注),农民还可以来一个「罢耕」相对抗,如同佃农向地主辞佃一样。现在国民党并不宣布没收土地,为的是一方面要避免土地私有者的反抗,一方面还可以靠此利用农民落后的私有心理驱使他们更加紧出力劳作,好让国民党更多榨取一点。我说中国农民生活不如农奴,一点也没有夸张,农奴虽没有独立人格,但是纵令被当作和牛马一样的「财产」,领主们也还要供给他们以一定的衣食,可是现在国民党是决不会顾虑到农民的死活的。
整个的农民(不管是佃农或是自耕农),和单纯地主的遭遇既是这样,我以为一个革命的党要解决中国的土地问题是有路径可寻的。他可以爽爽快快宣布没收一切土地归国有,分配其使用权于一切能耕种的人,而征收较轻的田租就是了,并不须要顾虑地主的反抗。单纯的地主,在国民党统治下,虽在形式上保留着土地所有权,而实际上早已得不着实益,所以对于土地国有是不会有什么强烈抵抗的。至于那些与党政军当局或土豪流氓勾结的地主,虽不没收他们土地,他们也势必要尽量来反对革命,反正是革命的敌人,我们更应该坚决铲除他们的根基,不应该和他们妥协。中国共产党应该从中国农村中这些具体条件来决定他们的土地纲领,应该大胆地举起土地革命大旗来。
感谢 雪球 录入及校对